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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邓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68人公告(1号)
2015-10-21 21:42:02   地区:河南   浏览: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面试。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工作全程录像,正常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

七、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5年邓州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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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数量、条件及报考代码一览表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