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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古县教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11人公告
2015-10-21 22:13:10   地区:山西   浏览:0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

(4)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托管);已就业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5.报名表的填写:考生在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xian.gov.cn/index.html)下载《古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大学生“村官”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6.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按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在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并报市人社局批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笔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笔试考场的安排及组织。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包括公文写作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在古县电视台、古县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公布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