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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垣曲县直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5-10-19 18:28:48   地区:山西   浏览: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

1、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在30%(含)以上的;

2、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

3、不遵守聘任合同及有关管理规定的;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的;参与或者从事与大学生村官身份要求不相符的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体检

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凡对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工作期间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0359-6022687。

原标题:垣曲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垣曲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