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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妇幼保健院招聘110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5-10-19 13:37:19   地区:广西   浏览:0

3、资格审核完成时间和审核结果公告: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及复审。通过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应聘人员可进入以上网站查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中全部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

3、应聘岗位以应聘人员填写的岗位为准,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错报、误报或瞒报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填写报名信息或代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的,视同本人填写或提交。

4、报名时间截止后,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关于开考比例的说明

1、除临床各科岗位1、医(药)技各科岗位1外,每个岗位原则上应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医院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岗位确需进人又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医院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降低开考比例。

2、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当场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70%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临床各科岗位1、医(药)技各科岗位1,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考核。

(五)笔试

1、笔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2、确定笔试人员及公告:

⑴除临床各科岗位1、临床各科岗位2、医(药)技各科岗位1、医(药)技各科岗位2外,其他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⑵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应聘人员可进入以上网站查询。

3、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待确定后在公告中注明)到报名地点(新阳院区报名到新阳院区,厢竹院区报名到厢竹院区)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5、笔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6、笔试形式:闭卷作答。

7、笔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无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岗位占综合成绩40%,有操作考试的岗位占综合成绩30%。

8、笔试命题:由本院专家或邀请院外专家,严格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命题,并做好监督与保密等工作。

9、笔试相关说明:

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截止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发放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视同本人领取。

⑵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⑶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⑷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出现考场纪律中取消考试资格情形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具体考场纪律详见公告或笔试准考证。

⑸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可进入以上网站查询。

10、临床各科岗位1、医(药)技各科岗位1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考核;临床各科岗位2、医(药)技各科岗位2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六)面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1、面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