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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妇幼保健院招聘110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5-10-19 13:37:19   地区:广西   浏览:0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9名,管理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医德和职业素养,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胜任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医、药(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应届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要求:

1、临床各科岗位1、医(药)剂各科岗位1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xfybj.com)下载和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填写完成后打印并在报名表签名处签名,按以下指定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提交纸质《报名表》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共6个工作日,具体

安排如下:

(1)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6日,上午8:30-12:

00,下午15:00-18:00,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人力资源部(广西南宁市新阳路225号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部302号房);

(2)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6日,上午8:30-12:

00,下午15:00-18:00,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厢竹院区人力资源部(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板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1203号房);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现场报名时当场审核,对提供材料有疑问不能当时确定的,之后另行核查。

2、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否则后果自负):

 

(1)应聘人员纸质《报名表》;

(2)近6个月免冠正面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笔试、面试准考证各1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需与“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不含方向)名称一致;

(5)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6)招聘岗位有英语要求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或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有外单位工作经历的非在职人员 (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日期: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原工作单位《工作证明》(附件3)原件1份;

(9)外单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有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1份;

(10)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含有学科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研究生院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1份(如毕业证书已明确学科方向的不需提供);

(11)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近三年(2012-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我院应聘人员仅提供2012-2014年度不在我院年度考核的结果)和工作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