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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东莞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326人公告
2015-10-19 13:40:39   地区:广东   浏览:0

(2)实操/答辩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实操考核,管理岗位进行答辩考核,实操/答辩按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实操/答辩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实操/答辩成绩×50%,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专业能力等要素。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的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后二位)。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其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联系电话:23281199。

原标题:东莞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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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东莞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s.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a.doc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