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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新田县卫生系统医技人员招聘166人公告
2015-10-19 13:40:26   地区:湖南   浏览:0

8、体检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

9、考核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新田县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空余名额可进行替补,替补只进行一次。

10、招聘结果公示

(1)公示:在新田政府网公示。

(2)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0746-4712255)

(3)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11、分配原则:

(1)临床医师的分配:临床医师?(人民医院20名、中医医院20名)总共40名,按录用综合成绩1:1比例依次循环分别分配到人民医院(其中麻醉专业、耳鼻喉专业人员综合成绩最高的分配到人民医院,其余的按临床医师的分配原则分配)、中医医院(录用人员中中医学专业的分配到中医医院,其余的按临床医师的分配原则分配)。临床医师‚22名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

(2)护理人员的分配:全县卫生系统共招聘65名护理人员。其中人民医院30名,中医医院15名,乡镇卫生院20名,全县统一考试。综合成绩前45名录用在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分配原则是按录用综合成绩以2:1的比例依次循环分别分配到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其余录用的20名,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

(3)8名影像人员的分配:按录用综合成绩第一名分配到人民医院,第二名分配到中医医院,第三名分配到人民医院。其余录用的5名,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

(4)8名检验人员的分配:按录用综合成绩第一名分配到中医医院,第二名分配到保健院,第三名分配到中医医院,其余录用的5名,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

(5)3名财会人员的分配:按录用综合成绩第一名分配到人民医院,第二名分配到中医医院,第三名分配到人民医院。

(6)10名药剂人员的分配:按录用综合成绩前二名分配到中医医院,其余8名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

(7)保健院的妇产科医师2名、儿科医师1名、疾控中心的公卫医师2名以及人民医院的设备维修人员,分别按报考职位分配。

(8)4名信息人员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

(9)分配到乡镇卫生院的聘用人员必须在乡镇卫生院至少服务五年以上。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往县直医疗机构。

12、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人员参加上岗前培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纪律与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各类考试。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无变化,并及时了解新田县政府网发布的有关招聘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整个考试工作均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由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