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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本溪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2人公告
2015-09-14 14:09:26   地区:辽宁   浏览:0

2.考核工作由县(区)组织和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我市县(区)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凡经考试聘用到我市县(区)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需在新聘用单位职位工作达到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流动。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收费50元。

(四)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咨询电话:

本溪市平山区人社局 42883195

本溪市明山区人社局 44586009

本溪市溪湖区人社局 45836412

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社局 45858053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社局 46855808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社局 48823882

本溪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42897665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处 42808614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4289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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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公共类).rar

2.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卫生类).xls

3.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教育类).xls

4.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5.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6.2015年本溪市部分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代码表.xls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