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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7人公告
2015-09-14 00:01:05   地区:重庆   浏览:0

(三)须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选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综合评价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遴选(选聘)程序。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选聘)指标,在考察合格及其以上等次人选中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考察等次、工作年限、学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职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选聘)单位共同商定,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人选等有关事宜,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转任(聘)手续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手续,其中,系2012年选派大学生“村官”的,需在现工作乡镇、街道办理完善录用后续后,再办理转任手续。

2.被遴选(选聘)后必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3.被遴选(选聘)人员在遴选(选聘)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内重新确定职务职级。

4.考生参加面试及以后环节无故放弃遴选(选聘)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选聘)。

十、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和各遴选(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川区2015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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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南川区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 2015年南川区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