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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攀枝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57人公告
2015-09-10 13:20:01   地区:四川   浏览:0

3、报考市政工程管理处工勤岗位的考生,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到市城管局4楼412房间劳动人事科(东区临江路52号),报名参加技能测试,通过测试的考生方可通过网络报考该岗位。

4、报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电梯检验应急处理员(职位编码1150304)的考生,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同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到市质监局5楼502房间人事教育科(东区机场路106号),报名参加技能测试,通过测试的考生方可通过网络报考该岗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9月22日18:00时,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高中和专科学历报名的考生,务必填写《报考信息表》中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栏目。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级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9月18日— 9月24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9月18 日—9月24日的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