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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6人公告
2015-09-10 13:25:51   地区:辽宁   浏览:0

(四)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区)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区)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保障,已列入本年度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按照确定的招聘名额,启动实施招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首次在我市试点实施,各地要将该项政策纳入本地卫生计生大宣传的格局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惠民政策获得行业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到招聘工作中。

(三)按时完成招聘任务。按照省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招聘工作。9月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发布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公告并组织实施,详情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1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

原标题: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