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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芮城县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从大学生村官中)
2015-09-09 13:54:15   地区:山西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等情况。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610办、卫计、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意见。在考察中,发现大学生村官存在违规借用、在外兼职、长期脱岗、档案造假等情况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其它原因取消体检、考察资格的,空缺人选名额可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芮城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3012380)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定岗位,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1、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实行专人负责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3、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参考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自行放弃聘用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直接解除其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

5、凡对考核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反映。(监督咨询电话:3024288)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芮城县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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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芮城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芮城县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芮城县委组织部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