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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襄汾县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及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9-02 16:50:12   地区:山西   浏览:0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9月18日早上8:30—12:00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层大厅领取准考证(延误责任自负)。

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财务会计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占20分。

科目二: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基本理论知识、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等,占8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考官的组成: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共5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办法:采取抽签口述答题的方式进行测试,一签两题,测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分两个测试组,报考乡镇劳保所人员一组,报考便民服务中心和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一组。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并当场亮分。

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考核、选岗、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经体检合格,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