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青海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5人公告
2015-09-02 16:50:49   地区:青海   浏览:0

六、其它事项

1、年龄认定: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第一天(1979年9月6日以后出生)。

2、学历认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3、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此次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4、户籍落户时间认定:海北州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在职在编人员须知: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的,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规定,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以上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单位在2015年9月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6、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7、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8、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我州工作(含已在我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我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9、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等信息,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brskszx.org)进行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10、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海北州政府办公室      0970-8646680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43779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原标题:2015年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