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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92人公告(第二批)
2015-09-01 22:55:35   地区:湖南   浏览:0

3、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扎实、全面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将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剂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当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因无人报考、考生放弃或考核成绩无人达60分以上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空缺岗位进行网上公布。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笔试成绩入围但未录用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个岗位的调剂。根据申请人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按空缺岗位计划数与申请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重新参加被调剂单位的考核。

(九)录取、签订合同

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批复下达后不再进行递补和调剂。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咨询联系电话: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42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3184822247

监督电话: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7318866642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报名网站

湖南卫生人才网:

http://www.hnyyws.com/

信息公布、公示网站

长沙卫生信息网:

http://www.csswsj.gov.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cshrss.gov.cn/

原标题:2015年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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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