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炎陵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炎陵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6220923(炎陵县国土资源局)
监督电话:
0731-28681082(市人社局)
0731-22979560(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371005 (炎陵县监察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炎陵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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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炎陵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j.xls
炎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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