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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50名艺术类人员公告
2015-08-26 22:53:55   地区:山西   浏览: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报省人社厅核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

报名时间: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

1、山西省晋剧院报名地点:文源巷9号山西省晋剧院人事科

2、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报名地点: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组织处;

3、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报名地点: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4、山西省群众艺术馆报名地点:太原市侯家巷20号省群众艺术馆人事科;

5、山西画院报名地点:迎泽大街378号文艺大厦805室。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省文化厅和具有独立人事部门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文化厅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山西省文化厅或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成绩。

(三)面试

面试由省文化厅和具有独立人事部门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专业测试人数确定。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山西省晋剧院、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山西画院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主要考察面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团结协作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面试采取述课的方法,主要考察面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水平、教材处理能力、授课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在山西省文化厅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公示。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5分。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由省文化厅和各招聘单位组织。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1、体检的医院由省文化厅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文化厅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

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动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按照拟聘用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考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后,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山西省文化厅审核,在山西省文化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公示批复,由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省文化厅和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反应招聘工作中的问题,可拨打省文化厅和各招聘单位监督电话。省文化厅和各招聘单位咨询与监督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