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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茶陵县林业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8人公告
2015-08-26 22:59:02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茶陵,经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统一组织招聘,面试和考核由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招聘森林消防队员8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15年满25岁—45岁茶陵籍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资待遇

月薪1500元,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购买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从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统一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名。(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红绿灯旁县林业局二楼)。

六、面试

2015年9月4日,到县林业局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9月5日,由县林业局组织统一进行体检。

八、体能测试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林业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两项内容。

九、考察公示、聘用

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聘用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原标题:茶陵县林业局2015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茶 陵 县 林 业 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