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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营口市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船员)招聘3人公告
2015-08-22 16:28:21   地区:辽宁   浏览:0

3、面试前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等原件,与招录职位要求的条件认真进行核对。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形式。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交通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录条件人员,填写《参公单位招录工勤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正式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工勤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海洋渔业局、市交通局负责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80128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869058

市海洋渔业局 2958798

市交通局 2814721

原标题:2015年营口市部分参公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勤人员(船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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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营口市海洋渔业局考试录用工勤人员(船员)职位信息表.xls

2.2015年营口市交通局考试录用工勤人员(船员)职位信息表.xls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