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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选调(引进)中小学校级领导5人公告(第二次)
2015-08-15 10:17:58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八)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或终身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683336。

原标题:广州市南沙区2015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引进)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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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二次面向全国选调(引进)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表.xls

2、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社会人员).doc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