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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三季度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5-08-10 00:28:27   地区:重庆   浏览:0

七、公示

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城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年内(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城口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城口县2015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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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第三季度城口县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一览表.xls

2. 城口县事业单位公招网上缴费程序及注意事项.doc

3.《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