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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5-08-05 11:10:55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六百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9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备注: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 8月 3 日 9 时—2015年 8 月 10 日 16 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选择进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 8 月11 日 —2015年 8 月 14 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 8 月17 日 9 时—2015年 8 月 19 日 16 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 年 8 月 26 日 9 时— 2015 年 8 月 28 日 16 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辅导员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9:00-11:00,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zjff.net)。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