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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壶关县高中优秀骨干教师招聘18人公告
2015-08-05 11:11:26   地区:山西   浏览:0

②讲课结束后,由听课学生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为满意、不满意两个档次,满意度按所评满意的比率计算。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须讲课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且学生满意度测评达到80%及以上两个条件。按照拟聘人数与相应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资格复审名单。如讲课成绩相同,测评满意度高者入闱,如讲课成绩相同,测评满意度也相同的,说课成绩高者入闱。

5.资格复审

按照所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与资格初审时相一致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6.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小组将深入其任教学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任教业绩等。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说课、讲课、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经壶关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优秀骨干教师领导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9.选岗

组织应聘人员自主选岗。按岗位讲课成绩排名,由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和应聘学校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享受正式教师待遇,办理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手续。正式教师必须在上岗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任职正式教师期间的教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任职代课教师期间的教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也可连续计算。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实施,由组织、纪检等部门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55—8778530 0355-8772221

咨询电话:0355—8771019

本招聘方案,由壶关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优秀骨干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请应聘者随时关注招聘工作有关补充公告。)

原标题:壶关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优秀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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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