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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佳木斯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2015-07-30 12:03:4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5、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疑义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咨询电话:0454-6760160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原标题:佳木斯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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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