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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阳信县教师招聘80人公告(面向社会)
2015-07-30 12:09:07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2015年拟从社会为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8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计划

总计80人。其中县直学校48人,乡镇学校32人。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阳信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本简章所指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和其他条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2、报考县直学校岗位的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

3、报考县直中小学岗位、乡镇小学学段英语岗位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三者一致。

4、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县直学校招聘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体育中学教练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专项为足球、羽毛球及柔道)或退役优秀运动员(退役优秀运动员须阳信户籍)。

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均须具有滨州市户籍。

(三)乡镇(街道)学校招聘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须具有报到证)后取得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滨州市户籍。

2、“定向招聘”岗位限于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和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3、若乡镇(街道)招聘计划中没有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文科类可报考小学语文,理科类可报考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岗位允许音乐、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教师资格证不要求必须是幼儿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阳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8月2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8月3日17:00。

(二)网上报名【体育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