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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云浮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4人公告
2015-07-30 12:09:13   地区:广东   浏览:0

4.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 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将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成绩。

1.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