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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市排污权储备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5-07-24 19:32:2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开展齐齐哈尔市排污权储备工作的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排污权储备中心为隶属于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管部门为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排污权的日常管理,为排污权有偿使用提供各类技术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排污权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环境保护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环境管理知识;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 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40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及自然保护专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4日—8月6日,每天9:00-17:00期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915室,报名咨询电话:0452-2318018, 联系人:姜慧娟。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称证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五、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具体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