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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60人公告
2015-07-21 20:26:41   地区:河北   浏览:0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具备执业资格、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村医、学历较高者、从事本专业年限较长者的。由县招聘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县招聘办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安新县政府网及主管部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在考察考核、体检及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聘办核发聘用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应取得执业(从业)资格,否则延期聘用;三年内未取得相关资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被聘用者服从卫生局岗位安排,对被聘用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跨乡镇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违反公正招聘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安新县监察局:0312—5321542

安新县人社局:0312—5336615

安新县卫生局:0312—5300101

原标题: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xls

1、2015年安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5年安新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安新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