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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信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72人公告
2015-07-19 00:00:47   地区:河南   浏览:0

(二)报考须先进行初测(初测主要对报名者专业技能进行测试和本人形象等进行目测)的信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体育、音乐、舞蹈教师岗位和市教育电视台播音与主持艺术岗位(见职位表),应初测合格后才能网上报名。

参加初测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到初测地点初测。

初测报名、测试时间:2015年 7 月 31 日9:00至17:00。

初测报名、测试地点:信阳市羊山中学(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西北500米)

联系电话:信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0376-7639010

信阳市教育局 0376-6224003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人员在核减职位公告发布后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五)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A类岗位免笔试,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但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在6:1以上,直接进行面试有困难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出是否进行笔试的意见。如不进行,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进行,则按B类岗位,即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A类岗位需参加笔试的,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8月10日9:00至17:00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于2015年 8 月 12 日9:00至 8 月 14 日17:00打印本人准考证。

2、公开招聘B类岗位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科目按专业技术岗位类别确定,其中教师岗位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卫生岗位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其他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招聘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人员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 8 月 15 日8:00至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1:30《专业知识》(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卫生岗位测试《卫生公共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或《卫生公共知识》成绩)×50%;笔试只考一科的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在划定最低合格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