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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木兰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15-07-17 00:53:2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的具体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特别说明,木兰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县级事业单位。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的人选。其中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具体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另行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在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经考试被录用到医生岗位的人员,在未取得执业资格前,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见习,不得聘用到医生岗位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待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聘用到医生岗位从事独立的临床活动。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原标题: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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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兰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木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