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湖南沅江市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5-07-07 15:33:34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做好2015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沅江市委《2015年第6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沅会纪[2015]5号)的精神,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开招聘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2015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见附件一)。

(2)年龄计算截止7月21日(如:最高年龄限制30岁是指:1985年7月21日零时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限制日期依此类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学历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最低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以限定的“最低学历”报名时,其学历要求必须是全日制;报考人员以高于“最低学历”的学历报名时,其学历不要求全日制(如:“最低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时,其本科学历不要求一定是全日制)。全日制的认定以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专业审查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见附件二:本次招聘各职位相关的专业类别)为依据。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4日。

(3)报名地点:沅江市人社局419室,地址:金竹路劳动保障小区。

6、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1)“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三);(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三张1寸近期彩照。报考事业站所管理职位的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由沅江市委组织部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考生于8月4日至6日到人社局41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播音主持、文秘、森林调查、植保、工程管理、国土管理、事业站所管理职位,只考公共知识;其他职位考专业知识(占85%)和公共知识(占15%),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时间为8月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成绩相同且无专业知识成绩区分高低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比例不高于1:1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不得低于其所在组当天所有参加了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