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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湘潭县卫生系统招聘115人公告
2015-07-07 15:39:35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我县卫生系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5名,其中县级医院招聘90名,乡镇(中心)卫生院招聘25名。具体情况请登录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或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rsj.xtx.gov.cn)、湘潭县卫生信息网()查询。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湘潭县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医学类岗位要求为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专业学历的非在编人员;非医学类岗位要求为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非在编人员,报考县直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职位的人员一般要求为2013年12月31日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报考县直医院岗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县疾控中心岗位的人员毕业时间不限。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报考县直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职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计算),男女不限,具有中级职称或在县内医疗机构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放宽至40周岁;报考县疾控中心职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中级职称的放宽至35周岁。

5、服从组织安排;

6、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资质要求

(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

报考县直医院:

2006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临床类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护、技及其他人员需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临床类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护、技及其他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一致。

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

2006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临床类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护、技及其他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非医学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县疾控中心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县直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质:

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报考乡镇医疗单位的人员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药(护、技)及其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药(护、技)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报考非医学类岗位的人员所报岗位有资质要求的,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7、对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专业

共设置两大类:医学类和非医学类。

1、报考县直医院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共设八个专业。其中内科学设五个分支专业(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特种医学)、外科学设两个分支专业(泌尿外科、普外科)和中医专业。

2、报考县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岗位医学类设九个专业,分别为西医、西药、中医、康复治疗、中药、护理、检验、影像、预防医学。非医学类设两个专业,含财务和行政管理专业。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考方式。县内各医院在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报名,社会考生采取现场报名(含疾控中心)。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湘潭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