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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工程学院招聘35人公告
2015-07-04 13:47:54   地区:新疆   浏览:0

(1)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18:00。

(3)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4)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5)2015年7月11日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政策咨询电话:0991-7735888

(7)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五)辅导员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专业老师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专业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1日- 12日。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上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辅导员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可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gzedu.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