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5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教师招聘32人公告
2015-07-03 10:47:1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面试:

面试时间:7月30日(星期四)。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4-5808108(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0454-5808490(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3、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5年度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