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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兴城市幼儿教师招聘43人公告
2015-07-03 10:48:38   地区:辽宁   浏览:0

绘画(25分):现场统一命题(10分钟以内完成),黑色描线笔自备。

2、微型课考核(25分)

根据抽签内容讲微型课,准备10分钟,讲课不超过10分钟。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五)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面试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4:6。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四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④英语等级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选岗

1、本次招聘幼儿教师主要解决兴城市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幼儿园缺编问题,因此,设定最低服务期为5年,被聘任教师5年内不允许调动,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2、在按总成绩排队确定聘任的总名额内,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挑选岗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遵循“四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④英语等级高者优先。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任资格。

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笔试过程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和手机屏蔽装置,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举报电话: 5811204,5811223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联系电话:5332013 5332028 5332006

原标题:兴城市2015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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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