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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二批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5人公告
2015-07-03 10:51:04   地区:河北   浏览:0

外地报考人员可以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人事科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须报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三)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2日9:00 时—11:00时(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7月12日在http://bdhlyy.com网站发布,并在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告栏张贴。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在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并在http://bdhlyy.com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抽调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务具体安排依据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面试方案》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等材料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经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及院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