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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炎陵县卫生局招聘卫技人员20人公告
2015-07-03 10:51:34   地区:湖南   浏览:0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

由炎陵县卫生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然后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5年 7月25 日上午08:30至10: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4)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

(1)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测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所有职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在监察局和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炎陵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卫生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离聘手续。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予以5万元学习、生活资助,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学习、生活资助另议。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979560

炎陵县纪委(监察局) 0731-22371005

炎陵县卫生局 0731-26239237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炎陵县卫生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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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炎陵县卫生部门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计划职位表.xls

2015炎陵县卫生部门招聘报名表.xls

炎陵县卫生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