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辽宁省盘锦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90人公告(一)
2015-07-01 17:38:18   地区:辽宁   浏览:0

(四)体检和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选,由市政府征兵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体检,市公安局负责政审。

(五)人选确定

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选,并按照笔试成绩和所报岗位进行排序确定。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及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计划缺额,递补一次。

(六)办理入伍手续

人选确定后,按照部队应征入伍的相关要求办理入伍手续;入伍前由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招聘人员签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安置协议。

(七)入伍后管理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到部队进行跟踪考核,应聘入伍大学生服役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将记入《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是退役后安置的重要参考条件。

(八)其它

如部分招聘岗位未达到招聘人选比例,将适时进行招聘岗位调整,并发布补充公告。

三、复员安置

此次公开招聘参军入伍人员依据事业单位所需专业条件定向招聘和安置,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经考核合格,直接由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招聘岗位统一安置到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以下人员不享受本次安置政策:

(一)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二)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人员;

(三)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对于不服从安置或安置后不按期报到的,不再安置。因单位撤销、整合、转制等原因,无法按招聘计划进行安置,将另行安置到其它事业单位。对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选改为士官继续留在部队服役人员,退役安置时原报考岗位不予保留,将根据个人专业、在部队表现情况和原报考岗位所在地(市直或县区)当时事业单位的编制空缺情况进行安置。

现场咨询地址: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7、208房间

咨询电话:0427-2820542、2818305

网上报名及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427-2826034

原标题:辽宁省盘锦市201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公告(一)

点击下载>>>

2015年盘锦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岗位信息表.xls

盘锦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办公室

盘锦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