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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5-06-27 16:58:04   地区:江苏   浏览:0

6.2015年7月22日—7月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7.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线。

4.笔试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网址:http://rbj.cnsn.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

(三)专业能力测试

对岗位代码为01、05、06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闻稿件的采编工作。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岗位代码为01、05、06的考生: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的考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人员,用人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除不可抗力外,拟聘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示期满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人员。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