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湖南韶山市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6-27 17:04:21   地区:湖南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核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在中国·韶山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如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常情况,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为韶山市疾控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八、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韶山市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招聘工作报名及咨询电话

韶山市卫生和计生局人事股: 0731-55682137

黄自强 13037320556

监督电话:韶山市卫生和计生局纪检组0731-52415399

原标题:韶山市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韶山市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doc

2015年韶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韶山市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