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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道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0人公告
2015-06-25 23:21:02   地区:湖南   浏览:0

3、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业务技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2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其它事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及其它违法乱纪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及县人社局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各类专业人员试用一年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经考核合格,及时按程序审批,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

3、管理:今年考聘时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经过3个考试年度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正式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五、几点说明

1、普通本科(专科、中专)学历是指经过全国普通高考、普通中考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全日制学习取得的文凭,不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取得的文凭。今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凭学校相关证明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查验毕业证书,届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2、执业资格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应当具备的相应资格,以取得有效资格证书为准。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暂未取得证书者须提供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3、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报中医或西医同类专业。

4、在报考年龄规定中,25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8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 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六、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人事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如有变动,将在《道县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到个人,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