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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聘5人公告
2015-06-24 18:26:43   地区:江苏   浏览:0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告之考生,同时面试合格人员将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同时公布。面试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76897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68576978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举报电话、传真:025-8340072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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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A岗位表.xls

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B岗位表.xls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