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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5-06-24 18:29:34   地区:河北   浏览:0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4日9:00-11:00;地点: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六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和进入技能操作人选于2015年7月15日在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即对应聘岗位人员进行基本技能的测试。应聘者经抽签确定测试项目,由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给出测试分数。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单位五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公示栏张贴和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网站发布。

4. 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心人事科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从事医疗保健工作,澳抗阳性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由中心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中心网站(http://heb.chinawch.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685182(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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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招聘岗位条件表.xls

2.2015年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招聘报名表.doc

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