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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
2015-06-18 01:51:38   地区:四川   浏览:0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的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考生交面试费80元。笔试考试费、面试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 9日登录仪陇县人事考试网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打印准考证后按公告规定核对报考岗位、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等相关信息,如有误,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向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一)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7月13日,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资格初审时带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5日,具体安排见公告。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开考后,若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及资格复审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中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