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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天长市城区学校教师选调20人公告
2015-06-18 01:55:09   地区:安徽   浏览: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加分

1.获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的加2分;

2.获滁州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的加1分;

3.获滁州市级“骨干教师”的加0.5分。

有多个加分项目的,按最高项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五)文化课成绩公布与公示

1.文化课考试成绩于考后10个工作日可在“天长教育网”上查询。

2.如对本人文化课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5年7月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5年7月7日17:30)。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3.按各学科文化课考试成绩×60%+获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遇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并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

(六)能力测试

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能力测试,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后形成缺额的,在本岗位按报考者笔试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某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仅有1人的,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百分制),方可被选调。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以备课、说课的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进行百分制评分。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七)确定初选人员

1.能力测试分按40%折合后,与笔试折合分相加,累计每个岗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总得分,按成绩高低排序,总分相同的依次按说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教龄长短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2.对拟定初选人员的报考资格、加分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复审不合格或在能力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放弃的,在本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初选人员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5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770000(市纪委)、7331651(市教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内有放弃入选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并公示(只递补1次,公示期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被选调人员。

4.公示期结束,按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适时选择学校(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调动

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教师编制调整、调动等相关手续。再无故放弃选调资格者,今后3年内不准参加教师选调考试。对于调出学校紧缺学科的被选调教师,可暂不调离,其被选调资格保留。待该学科招聘到的新教师到任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被选调资格。调动后的教师职称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二级,后由调入学校按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何职称岗位。

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5年天长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2015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天长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和分科登记表.xls

天长市教育局 天长市人社局 天长市编办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