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46人公告
2015-06-18 01:56:05   地区:山西   浏览:0

(五)体检、考察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而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医院人事科在院内公告栏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呈报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进行审批。

(七)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28016(纪检办)

0355--3128017(监察室)

咨询电话:0355--3128321(人事科)

本公告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实表现考察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