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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招聘15人公告
2015-06-18 01:56:18   地区:山西   浏览:0

3.资格审查

由我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初审合格人员,报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医疗卫生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要求的其他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合格线者按比例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过山西大同大学网和附属医院人事科查询。

② 面试。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素质、发展潜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通过山西大同大学网和附属医院人事科查询。

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须报经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综合成绩要求不得低于70分;没有合格笔试成绩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③总成绩。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予竞聘。

5.体检

体检由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实施。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曾学习的学校进行考察。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③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④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能录用的人员。

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因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8.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省教育厅网,山西大同大学网,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待遇

1.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