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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安阳县高中(中专)教师引进51人公告
2015-06-16 19:06:31   地区:河南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7月6—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面试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等于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启封备用面试题本,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上述办法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考察程序期间,不能按时提供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拟聘人员具体岗位依据本人面试成绩、志愿和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证书的,不予转正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5961615 5973007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原标题:安阳县2015年公开引进高中(中专)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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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