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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叶县小学教师招聘190人公告
2015-06-16 19:06:41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印发的《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平顶山市编办、人社局批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90名,具体岗位详见《叶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对象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根据叶县实际,经县招教领导组研究同意,依照叶政文〔1995〕41号、叶政文〔1996〕18号、叶政文〔1997〕30号文件规定招收的集资协议师资班毕业生纳入小学教师招聘范围。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原则上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招聘的其他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