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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沧县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260人公告
2015-06-13 18:54:23   地区:河北   浏览:0

八、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编外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核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指所在学校)工作,五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

九、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试讲、幼儿教师基本功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是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录取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最后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与招聘有关的内容均在沧县招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经常浏览本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信息。招聘期间(考试时间内除外),请考生手机确保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十、本方案由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

原标题:关于招聘编外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工作的公告

2015年6月10日